衛生福利部公告-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 2024.06.21
一、原法源依據:
衛生福利部84年7月8日衛署健保字第84028667號函暨本署84年8月3日健保醫字第84011705號公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置換人工心律調節器,應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特材品項範圍者為原則,若保險對象自願使用較昂貴且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人工心律調節器,得按給付範圍內同類近似特材之價格給付,衍生之差額得由保險對象自付」。
二、衛生福利部為統一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項目之實施方式,爰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第12款之規定公告修訂法源依據如后:衛生福利部97年7月3日衛署健保字第0972600224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裝置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診療服務,但超過裝置一般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診療服務之費用差額不給付」,自即日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作業彙編
一、什麼是健保給付之人工心律調節器:
人工心律調節器是一精密的電子裝置,能感應心臟的電氣變化。當心臟刺激心跳或傳導的部分有問題時,會造成心跳變慢或不規則現象,可能會讓人覺得頭暈、無力、呼吸困難、暈厥、甚至危及生命。此時所裝置之人工心律調節器會發出微弱電流來刺激心臟,以矯治心律,維持心臟功能。
電極導線:它是一條柔韌、高強度的絕緣線,一頭連接心律調節器,另一頭與心肌接觸,主要是用來傳送電流以達到刺激心跳的目的。
醫師會依照病人身體需要替您選擇最適合的機型。目前健保給付之人工心律調節器,可上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 查詢。
二、什麼是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
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具備較佳之訊號偵測功能,更加符合心臟之功能需求,能貼近病人之長期臨床需求,惟目前大型研究顯示,對病人的長期預後,以死亡率來說,無明顯改善,但對生活品質以舒適而言,會有些幫助。然而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也有它的禁忌症等,所以必須由專科醫師詳細評估,以做出最好的治療及處置。
三、為什麼無法全額給付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
健保目前所提供的特材品項應已足敷使用。新增給付之新醫療材料係改善現有品項的某些功能,但價格較原健保給付類似產品之價格昂貴很多,在健保財源有限的情況下,難以列入健保給付;健保署為減輕病患的負擔以及考慮給付的公平性,故對該類品項給予自付差額。亦即保險對象如符合人工心律調節器之使用規範者,經醫師詳細說明並充分瞭解後,自願使用較昂貴且未納入健保給付範圍之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者,為減少保險對象之負擔,由健保署按人工心律調節器之支付金額支付,超過部分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四、醫療院所應告知保險對象哪些事項 :
醫療院所提供保險對象應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除緊急情況外,應於手術或處置前二日,將相關說明書交付病患或其親屬,同時應向病患或其親屬詳細解說,並由病患或其親屬填寫自付差額之同意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病患收執,一份併同病歷保存。上開說明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費用及其產品特性、使用原因、應注意之事項、副作用、與本保險給付品項之療效比較等。同意書應載明自付差額品項名稱、品項代碼、醫療院所單價、數量及自付之差額。
五、如何獲得醫院收費等相關資訊:
醫療院所應將其所進用之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之品項名稱、品項代碼、收費標準(包括醫療院所自費價、健保支付價及保險對象負擔費用)、產品特性、副作用、與本保險已給付人工心律調節器之療效比較等相關資訊置於醫療院所之網際網路或明顯之處所,以供民眾查詢,健保署會不定期派員稽查,來確保病患的權益。另健保署會將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之相關資訊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藥材專區/特殊材料/健保自付差額(差額負擔)),民眾可上網查詢,並可至本署全球資訊網「自費醫材比價網」搜尋各醫院自費價格。
六、如何檢舉及申訴?
民眾就醫時,如果遇到醫療院所未依上述規定時,可透過以下管道提出申訴或檢舉。
1.打0800-030598免付費電話,有專人馬上為您提供諮詢服務。
2.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的民眾意見信箱E-mail。
3.親自到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
※新樓醫院健保部分給付人工心律調節器部份負擔一覽表
計價碼 |
健保特材碼 |
產品名稱 |
廠牌 |
自費價 |
健保價 |
保險對象需付差額費用
(符合適應症者) |
M17008 |
FHP02ETCDRBK |
拜爾尼克雙腔型心臟節律器(DDDR) |
Biotronik |
127,833 |
93,833 |
34.000 |
M17046 |
FHP02MR72UST |
安速拉第核磁共振心臟節律器 (MRI DDDR) |
SJM(ABBOTT) |
149,833 |
93,833 |
56,000 |
M17051 |
FHP02ENTDRBK |
艾維亞核磁共振心臟節律器 (MRI DDDR) |
Biotronik |
149,833 |
93,833 |
56,000 |
M17078 |
FHP02X2DR1M4 |
艾維莎核磁共振心臟節律器 (MRI DDDRP) |
Medtronic |
149,833 |
93,833 |
56,000 |
M17090 |
FHP02ATDDRM4 |
艾視達磁振造影植入式心臟節律器(DDDR+MRI) |
Medtronic |
126,333 |
93,833 |
32.500 |
1.置換人工心律調節器:健保署公告價格93,833元支付,超過部分由保險對象負擔。
2.健保給付及自付差額如有異動,以現場收費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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