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志工服務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療財團法人下設之台南新樓醫院、麻豆新樓醫院(以下稱本院)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蒐集您的應徵資料時,應告知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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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基於本院各類服務志工招募及志工管理之特定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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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依本院志工報名表所載之報名者個人相關資料欄位,包含但不限於姓名、出生日期、性別、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通訊地、E-MAIL、電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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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使用範圍:
您的個人資料僅用於本院志工服務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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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及對象:
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院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處理利用,並自報名表蒐集日起保存六個月,上述保存期限期屆滿後,本院即停止處理、利用並刪除之。若您經甄選成為本院志工,前揭個人資料保存、利用期間將延長至您停止擔任本院志工後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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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您得於保存期間內查閱、請求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資料、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所提供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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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選擇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時,本院將無法受理您的報名。
- 您於提供緊急連絡人等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時,請務必確認已對該當事人告知其個人資料將提供予本院,且本院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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