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共同照護
何謂安寧共同照護
非安寧病房且住院中的癌症末期或八大末期疾病(含失智症、其他腦變質、心臟衰竭、肺部疾病、肝病及肝硬化、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末期衰老、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列臨床條件、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的病人,有身、心、社會、靈性問題需求者,原診療團隊照會安寧共同照護團隊一起擬定照護計劃,提供病人全人、全家、全程、全隊及全社區之五全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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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共同照護收案流程
住院中癌症末期、八大末期疾病、末期骨髓增生不良、末期衰老、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项第二款至第五款臨床、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之病人,且有身、心、社會、靈性問題需求者,原團隊照會安寧共同照護團隊,經評估後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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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1. 經原診療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或上述收案流程所列病人。
2. 為非安寧病房或非安寧居家之末期病人。
3. 有身體、心理、社會、靈性照護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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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1. 與原診療團隊共同協助病人各項生理症狀的處理。
2. 執行及教導病人家屬身體舒適護理。
3. 協助澄清病人及家屬對安寧緩和醫療的迷思。
4. 紓解病人及家屬憂慮、恐懼、不安的情緒。
5. 提供善終準備及哀傷輔導。
6. 提供信仰尋求之諮詢及靈性護理。
7. 提供社會支持資源,協助居家照護的準備。
8. 協助轉介安寧病房或安寧居家。
9. 提供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註記)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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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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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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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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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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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08:00~12:00
(下午 )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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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間電話:06-2748316分機3160或3161(安寧共照辦公室)
安寧宣導活動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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