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快樂舒適學習環境‧建立雙向多元溝通管道‧達成一致性教學評估共識
【訓練宗旨】培育以病人為中心之專業高品質醫療照護團隊
【訓練目標】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醫事人員培育計畫,銜接學校教育與臨床實務之完整性,以學習者為中心,提供優質教學師資與環境、雙向多元溝通管道,培育內外兼備的優秀醫療同仁
【受訓資格】自領得各類醫事人員證書起四年內之醫事人員
【教師資格】
西醫 |
依PGY訓練計畫及本署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規定 |
牙醫師 |
應具教學醫院二年以上牙科專任主治醫師經驗且職業五年以上或本署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之規定 |
中醫師 |
應具執行中醫業務七年以上之專任中醫師 |
藥師 |
具教學醫院 4 年以上專責藥事執業經驗之專任藥師 |
醫事放射 |
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專責放射執業經驗之專任醫事放射師 |
醫事檢驗 |
具教學醫院 4 年以上專責醫事檢驗執業之專任醫事檢驗師 |
護理 |
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專責護理執業經驗之專任護理師 |
營養 |
具教學醫院 4 年以上專責營養師執業經驗之專任營養師 |
呼吸治療 |
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專責呼吸治療臨床經驗之專任呼吸治療師 |
助產 |
專任婦產科專科醫師或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助產執業經驗之專任助產師 |
物理治療 |
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專責物理治療執業經驗之專任物理治療師 |
職能治療 |
具教學醫院 3 年以上專責職能治療執業經驗之專任職能治療師 |
臨床心理 |
具 4 年以上專責臨床心理執業經驗之專任臨床心理師 |
諮商心理 |
具 3 年以上專責諮商心理執業經驗之專任諮商心理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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