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1.隸屬:院長
2.成員:
2.1 委員會由院長領導及協調、副院長積極統籌,主要分母乳哺育
照護、文宣推廣、教育訓練及行政作業組,各組分工合作,藉
由團隊及各部門的整合,強化母乳哺育作業的品質、效率及施
行成效。
2.2 主席由院長指派;醫務副院長擔任,委員會成員由各相關部門成員擔任。
3.開會:每三個月定期召開會議一次。
4.表決:
4.1 表決議案必須半數以上組員在場,以多數決通過。
4.2 法定人數的計算不含因公請假者。
任務
1.規劃、督導與評估機構內各項母乳哺育的醫療照顧。
2.針對母嬰親善評鑑認證的標準訂定年度重要工作、目標、優先順序、
執行策略和相關機制。
3.督導母乳哺育的醫療照顧管理工作。
4.定期申請母嬰親善評鑑認證,並不斷檢視及改進本院母乳哺育的醫療照顧。
章程之修改與實施
1.本章程之修改應經出席組員三分之二通過,呈請醫務副院長同意,並經院長
核准後始得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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