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識登革熱:
登革熱又叫典型登革熱(classic dengue),或原發性登革熱(primary dengue),係由蚊子(埃及斑蚊或白線斑蚊)傳播的急性病毒性熱疾。嚴重而可能致命的出血徵候乃至休克為特徵因為其感染對象、症狀以及預後與原來的登革熱顯然不同,所以稱登革出血熱(dengue hemorrhagic fever, DHF),或登革休克症候群(dengue shock syndrome, DSS),
也有續發性登革熱(secondary dengue)之稱。
(一)症狀:
高熱、頭部、肌肉、骨頭、關節的奇痛,後眼窩痛以及發疹為主要症狀。
登革休克症候群:具備登革熱及登革出血熱疾病症狀,併有皮膚濕冷、四肢冰涼、坐立不安、脈搏微弱至幾乎測不到(脈搏壓≦20毫米汞柱)。
(二)致病因子:
由黃病毒科(Flaviviridae)黃病毒屬(Flavivirus)中的登革病毒亞屬所引起,在登革病毒亞屬裡共有四種登革病毒,它們依抗原性的不同分別稱為第一、二、三、四型。
(三)傳染方式:
人與病媒蚊間的傳播循環為唯一的傳染途徑。人被帶有登革病毒的病媒蚊叮吮而受到感染,發病前1天至發病後5天間,病人血液中有病毒活動,稱之為病毒血症期viremia)。台灣重要的病媒蚊為埃及斑蚊(Aedes aegypti)及白線斑蚊(Aedes albopictus)。病媒蚊經叮咬病毒血症期的病患8~12天後,則具有終生傳染病毒的能力。
(四)治療照護:
登革熱無特效藥,只能採取症狀療法(如退燒、打點滴等)。
二、預防方法:
做好環境孳生源清除工作,以及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包括住屋加裝紗窗、紗門、出入高感染地區宜穿著長袖衣服與長褲、以及在裸露部位噴防蚊液。
三、注意事項:
1.登革熱屬第二類法定傳染疾病,疑似病患醫療院所需依法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2.病患在發病後五日內應預防被病媒蚊叮咬,病房或住屋應加裝紗窗、紗門、或噴灑殺成蚊藥,病人應睡在蚊帳內。
3.病患所在地衛生所,會針對病患住地及工作地或停留地(1小時以上),進行殺蟲劑噴灑,以殺死帶病毒成蚊,並執行孳生源清除工作。
4.病患所在地衛生所,會針對接觸者及感染源的調查:調查發病前2週及發病後1週的停留地點,並調查是否還有其他疑似病例。
若有任何問題可來電諮詢:
台南院區 (06)2748316轉5255、5355內科病房
麻豆院區 (06)5702228轉5630內科病房 祝 您健康平安!
參考資料:疾病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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