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林家義主任、陳姿君護理師、陳金秀社工
意識不清、身上插滿管子、完全臥床...,當生命變成「賴活」的狀態,您的想法是…?108年1月6日《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正式上路,衛福部公布第一波可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名單,共計77家醫院,台南新樓醫院為其中一家。本院自108年3月4日起,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每週一上午及週四下午,各一診,採專線約診制,諮詢分機3160),目前健保不給付ACP,民眾需自費。只要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民眾(指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但已合法結婚者),必須先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的程序,才能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AD),並有2位見證人見證,由院方掃描、上傳。
諮商團隊會和意願人、二親等內親屬,討論將來面臨末期、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公告之重症等5種臨床條件時,要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或水分,如鼻胃管、胃造口、全靜脈營養等」。執行AD需經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病人符合5種臨床條件之一,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兩次照會,確認病人的AD及內容,AD才會執行。
「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意願書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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